11月9日上午,法学院研究生明德堂读书会第23期成功举办,读书会由穆永强老师主持,2020级法学硕士研究生参加。本次读书会以“后晋开运二年(945)寡妇阿龙地产纠纷文书”为例,探讨了敦煌归义军时期的民事法律适用制度、土地法律制度以及司法制度。
敦煌法制文书《后晋开运二年寡妇阿龙地产纠纷文书》内容之完整,编排之有序,在中国法制史、档案史上十分罕见。该文书记载的是一件普通的民间地产纠纷案,从性质和办案程序看,完全与今日的民事案件属于同类,其中包括了提起控诉讼、立案受理、调查取证、判决结案等4个基本的审判过程。作为一个丧夫失子、无权无势的普通百姓,寡妇阿龙的地产纠纷案得到了当地官府的重视和及时受理,在5天内就给了她一个合理的判决。活动中,穆老师带领同学们深入研读“后晋开运二年(945)寡妇阿龙地产纠纷文书”。同学们积极表达了自己的观点。田鹤翔同学认为:寡妇阿龙所获得的土地是基于后晋时期的均田制,这是当时官方设立的土地制度。而私人之间所订立的土地契约具有法律效力,能够得到官方的认可,当事人在产生土地纠纷时官方也是依据双方签订的契约做出评判。在科技尚不发达的年代,面对如此复杂的案件从受案到结案仅花费了五天时间,如此高的司法效率值得我们深思。如何在保证公平的前提下,提高法官审结案件的效率,这是诉讼法研究中重要部分。
穆老师对同学们的发言逐一进行了点评,同学们在此次读书会研讨学习中收获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