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新利,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东南大学法学博士,中共党员。自1999年毕业后,在教育岗位辛勤耕耘至今。现担任法学院法律硕士中心主任、法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与学位委员会成员、兰州市政府及兰州市人大立法顾问、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宪法宣传日普法团导师。
原新利教授政治思想觉悟高,为人正派,作风朴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工作中始终把教书育人视为工作的灵魂,赢得了教师与学生们的普遍赞誉。
一、爱岗敬业,展现新时代教师优良师风
原新利教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敬业爱岗,师德高尚,教学成果突出:2012年获得甘肃省师德标兵称号。2014年、2022年两次获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教学优秀奖。2017年获挑战杯优秀指导教师。2018年荣获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三创挑战赛“优秀指导教师”称号,同年荣获“正天合杯”金城学子法律专题辩论赛“优秀指导老师”称号。2019年荣获法学院“优秀研究生指导老师”称号。2021年获得甘肃省首届教学大赛三等奖。
从事教育工作的20余年中,原新利教授追求在教学中实现自身的最大价值,她认为作为一名教师,应该增强自信,坚守教职,一切从学生出发,坚信教育岗位的意义,展现出了新时代高校教师风采。原新利教授始终坚持以“精深的知识”引导学生,“高尚的品格”影响学生,“真诚的态度”感染学生。她带过的学生说:在原老师的课堂上不仅能学到知识,更能明白为人处世的道理,明白了如何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
二、言传身教,致力做学生学业的领路人
原新利教授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教学计划,遵守教学规范,从教20年来无任何教学事故,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识学风等方面以身作则。曾两次获得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教学质量优秀,并在2022年获得法学院年度教学质量优秀。
原新利教授在教学活动中注重教学相长,教学和科研相结合,把传授知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与进行思想教育有机结合。她常说:“法学专业的教学课堂应该是‘严肃而活泼’的,将教学内容与学科前沿紧密联系,能够让学生学会用法律的思维看待问题、处理问题,通过实例讲解可以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能够加强学生辩证思维的培养。”
教学至今,原新利教授积极参与试点专业教学改革,努力尝试开放式考试改革,带领全系教师进行课程研究、教学方法研究和应用科学研究,带头实施教师工作规范,认真履行所任业务职称的职责,积极听取其他教师意见,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取得了突出的教研教改成果:
(一)发表教研教改类论文3篇,其中《法学专业课教学创新与课程思政融合模式的展开路径——以法学人才培养三维度要求为目标》下载量300余次
(二)2012年原新利教授主讲的《宪法学》课程被评为校级“重点课程”,同年荣获教育部“第十二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高教文科组优秀奖、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首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三等奖、甘肃省第一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三等奖”
(三)2018年原新利教授获“课程思政”教育教学试点课程建设项目立项
(四)2020年原新利教授获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资助,同年,其主讲的《宪法专题》获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立项
(五)2021年原新利教授获得甘肃省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法学类专业课课程思政建设原理与路径研究》立项,同年荣获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荣获省级三等奖,其率领的《宪法学》课程团队获得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教师教学创新竞赛”三等奖
(六)2022年原新利教授高质量地完成了《宪法学》在线课程建设项目,在智慧树网络学习平台累计选课人数835人,累计浏览2689次。
三、治学严谨,坚毅不拔躬耕于理论研究
原新利教授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多年躬耕于宪法社会权研究,取得了丰富的科研成果。发表的学术论文及专著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实现人民美好生活”总目标为指导,以公民在社会、经济方面的基本权利为研究对象,形成了以围绕“社会权利”为主题的系列研究成果:
(一)已出版学术著作3部:《国家义务与社会协同:公民的社会权保障研究》法律出版社2022年、《民生视角下社会治理的法治生态研究》民主法制出版社2017年、《农民与宪法》甘肃文化出版社2008年;已出版教材2部:《人权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参编)、《中国宪法学(双语)》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3年
(二)发表核心以上论文20余篇,成果的核心要义为“我国宪法中涵盖的社会权基本上能够支撑公民的生存能力提升和发展条件的达到和实现,社会权保障是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法治路径。”在中国知网计量分析报告中体现出较高的下载率与引用率。
(三)主持、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国家义务与社会协同:公民社会权保障研究(项目编号:15XFX021)》主持结项、《共同富裕宪法基础中特殊群体社会权保障研究(项目编号:22BFX114)》主持在研、《新媒体时代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生态研究(项目编号:13XFX006)》参与结项
(四)主持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1项:《<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效果评估与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2SFB3006)》主持在研
(五)主持省级项目3项:《甘肃省网络社会综合治理法治化研究—以社交网络平台对公民表达的规制义务为研究域(项目编号:2021YB054)》主持在研、《社会管理创新视域下甘肃省替代纠纷解决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3YD060)》主持结项、《自媒体技术赋权背景下公民网络社会参与研究(项目编号:2014A-39)》主持结项
(六)主持甘肃省检察院理论研究项目2项:《检察机关服务乡村振兴研究(项目编号:GSJC2023-07-01)》主持在研、《检察系统介入社会治理的功能研究》主持结项
四、与时俱进,着力培育学生的全面发展
原新利教授十分关心学生发展,除在教学中对学生高标准、严要求外,也十分关心学生日常生活,每当学生遇到困难,总能用饱满的热情在第一时间给予学生鼓励与帮助。多次主持开展“励志主题教育报告会”“新生主题教育会”等活动,以自身的人生阅历,为同学们的求学生涯应如何度过答疑解惑。原新利教授常对学生讲:一定要对自己的人生做出符合自己的规划,从现在开始做好准备,每一个年级都要定好目标,拥有一个大的格局,眼光放远,在各方面努力进取,态度很重要。同时她又强调目标放远,格局放大,又要从小事做起。
原新利教授还十分关心学生的在校生活,她乐于倾听学生的意见和心声,经常和学生打成一片,她时常告诫学生:大学不仅仅有学习,更多的是锻炼我们的能力。针对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她会耐心解答、正确教育和引导。至今,原新利教授坚持利用休息时间开展每周一次的学生组会与每周2—3次的学生谈心,针对每个指导学生的个人情况给予针对性的建议。
五、回报社会,积极投身于法治建设事业
原新利教授在立足自身教师工作之外,还不忘以知识回馈社会。在担任兰州市政府及兰州市人大立法顾问期间,多次参加《兰州市什川古梨树保护条例》《兰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兰州市地方立法条例》《兰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兰州市客运出租车管理条例》《兰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兰州市黄河文化资源管理办法》《兰州市文明城市促进条例》《兰州市供水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等地方性法规与规章的论证并提出专业意见。作为首批兰州市检察院听证员,参与韩某某涉嫌诈骗罪存疑不起诉的听证会,依照法定程序对韩某某涉嫌诈骗案是否提起公诉出具了听证意见。
此外,原新利教授还致力于法治宣传工作。应甘肃省妇联邀请主讲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落实我省新两规划”主题辅导讲座受到省妇联厅级领导、机关全体干部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各市州、县市区妇联、妇儿工委办的相关负责同志广泛好评。